儿童听力障碍
儿童听力障碍分类
听力障碍在临床上有多种分类方法,可按发生时间、病因、病变部位及性质等进行分类。在此重点介绍按病变损害部位和损失程度进行的分类方法。
按病变损害的部位,此种分类在临床诊断上是最常用的分类方式。
▶感音性听力障碍:病变发生在耳蜗,主要是毛细胞出现损伤或死亡,导致不能感受通过外耳、中耳传入内耳的声波,而不能使正常的蜗神经末梢出现兴奋性电活动。
▶神经性听力障碍:病变发生在蜗神经及其以后任何解剖部位,导致毛细胞受到声刺激后产生的电活动不能继续传递。
▶中枢性听力障碍:病变位于脑干以上的听觉传导通路,导致听觉信息不能传递到听觉皮质,或皮质的病变导致传人信息的感觉障碍和分析综合能力的下降,引起听觉功能减退。
按病变发生的时间,根据听觉器官的损伤时间,可将儿童听力障碍按产前原因、产期原因、产后原因三大类进行分析。
按病变发生的原因,导致听力障碍的原因很多,如感染性、外伤性、免疫性、中毒性、遗传性等。
听力损失程度分级
临床诊断多采用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或1997年的分级标准,除了对程度进行诊断外,同时对听力障碍的性质进行判断。如我们看到的临床诊断多为“感音神经性听力障碍,重度”。
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听力损失分级标准:将500Hz、1000Hz和2 000Hz三个频率的平均纯音听阈分为5级(见下图)。
▶轻度:平均听阈在26~40dB HL,近距离听一般谈话无困难,但在噪声环境下听取有困难;
▶中度:平均听阈41~55dB HL,近距离听话感到困难;
▶中重度:平均听阈56~70dB HL,近距离听大声语言困难;
▶重度:平均听阈71~90dBHL,在耳边大声呼喊方能听到;
▶极重度:平均听阈超过90dB HL,听不到耳边大声呼喊的声音,接近全聋。
分级 |
听力损 失程度 |
听阈均值 (dB HL) |
Ⅰ |
轻度 |
26-40 |
Ⅱ |
中度 |
41-55 |
Ⅲ |
中重度 |
56~70 |
Ⅳ |
重度 |
71-90 |
V |
极重度 |
90以上 |
世界卫生组织1997年听力损失分级标准:与1980年标准相比,此次分级考虑了4000Hz的纯音听阈,将500、1000、2000和4 000Hz四个频率的平均纯音听阈分为4级(见下图)。
▶中度:平均听阈41~60dB HL;
▶重度:平均听阈在61~80 dB HL;
分级 |
听力损 失程度 |
听阈均值 (dB HL) |
Ⅰ |
轻度 |
26-40 |
Ⅱ |
中度 |
41~60 |
Ⅲ |
重度 |
61-80 |
Ⅳ |
极重度 |
80以上 |
儿童听力损失:近年来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限段,评价儿童的听力标准应较保守,这一观点在发达国家已被普遍接受。虽干预对象也集中在中度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障碍,但如总论中所提到的。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倡将儿童的听力残疾定义为31dBHL,更有学者提出儿的正常听力标准为纯音平均听阈小于或等于15dB HL,将平均听阈1625dB HL.的儿童定义为最小听力损失或轻微听力损失(slight hearing loss)认为他们在噪声环境中存在听觉言语障碍的危险性,应对这部分儿童给予关注,在教学方式上进行一定的调整,给予相应的咨询服务。
听力损失在30dB HL的儿童,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的听力学干预,会错过生活中25%~40%的言语信号,具体取决于噪声水平、距说话者的距离还有听力损失的类型。听力损失在35~40dB.HL的儿童,会错过50%的课堂交流信息,尤其是远距离或轻声的情况下将存在问题,老师会认为儿童上课注意力不集中,不够努力等,这将导致儿童自信心下降。虽然这样的听力仅属于轻度听力损失,但对生活还是有影响的。
听力损失在40~55dBHL的儿童,安静环境中,如果谈论的内容是已知的,可以理解1m以外谈话内容;在教室里,会错过50%~75%的言语信息同时由于言语表达障碍、语迟或是语法有缺陷、词汇量少等会进一步影响交流及社会交往能力。
听力损失在55~70dB HL的儿童课堂上会错过几乎100%的言语信息,与这样的儿童交流距离必须非常近,而且儿童只能听懂一部分。中重度听力损失的儿童如果不及时配戴合适的助听器,在学校会遇到很多困难,言语、语言发育慢,语言能力下降,社会交往困难。
听力损失在70-90dBHL的儿童,听不到正常对话的言语声,如果不早期干预,口语不会得到发展。
听力损失大于90dBHL的儿童,听不到言语声及环境声。最好的选择是尽早应用助听装置和康复服务。
手机:0592-7189705 电话:400-8717-520
邮件:yzs1898@sina.com